4年查獲白牌車45件 中市府:查獲最高罰10萬最重吊照

臺中市政府在旅遊旺季,加強稽查白牌車,如查獲屬實最高罰鍰10萬元。圖/臺中市交通局提供

臺中市政府交通局在寒假與春節旅遊旺季,聯合警察局及監理機關,在各大車站、重要觀光景點與違規熱點加強取締非法營業白牌車。凡查證屬實,將依公路法及汽車運輸業管理規則等規定裁罰,最低處10萬元罰鍰;連續違規者,最重可吊銷駕照、行照及牌照,以遏止違法載客行爲。

中市府統計,自2021年至2025年12月底止,共舉發45件,裁罰金額累計達454萬元。

交通局長葉昭甫表示,依公路法第77條規定,未經覈准經營汽車運輸業者,可處10萬元以上、2500萬元以下罰鍰;違規營業車輛牌照及駕駛人駕照,得吊扣4個月至1年或直接吊銷,駕照遭吊銷者2年內不得再請領或報考。

交通局指出,寒假期間民衆出遊、返鄉及商務活動頻繁,加上春節將至,來臺中觀光旅客增加,呼籲民衆搭乘計程車時務必選擇車身爲「白底紅字」車牌的合法車輛,不論黃色計程車或多元化計程車,均可由車牌辨識,確保自身權益。

葉昭甫強調,白牌車屬自用小客車,未依法投保乘客責任險,一旦發生事故,乘客恐難以獲得保障;合法計程車均依規定投保,若發生消費爭議,也可透過政府機制申訴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