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市偵查隊長賭天九牌遭拔官 他打官司反批主管機關「與現實脫節」

臺北市政府警察局內湖分局時任偵查隊長林弘基遭爆料參與天九牌賭博,被認定違反規定而記一大過處分並調整職務,他不服提行政訴訟抗罰,認爲自己是偵查刑案所需才現身私人招待所,更批主管機關依想像制定規範已與現實脫節,臺北高等行政法院仍判林敗訴,可上訴。

立委黃國昌2022年11月間在臉書發文並刊登照片,指林弘基2019年7月25日晚間11時許在88會館負責人郭哲敏的內湖私人招待所參與天九牌賭博,臺北市警局查處並召開考績委員會,認定林值日外出飲酒、賭博財物,已違反規定,臺北市政府覈定記一大過處分並調整職務。

林弘基提告主張,偵查隊員職務性質特殊,辦案過程難免需和五湖四海、三教九流人士交流或套交情,但目的仍是保護社會安全,防止一切危害,促進人民福利。

他指出,黃國昌在臉書公開的照片中,他站在桌邊,手邊沒有現金也沒有籌碼,當時出現在88會館是爲了偵辦刑案,他不僅不懂天九牌的玩法,也沒有參與任何賭局,更沒有證據證明他當天有賭博。

林弘基認爲,主管機關坐在冷氣開放的辦公室內,依想像畫面制定警察行爲規範及績效指標,卻未顧及第一線偵查人員實務面臨的困境,忽視偵查人員爲做好份內工作的判斷,已與現實嚴重脫節,且記一大過並調職,已違反比例原則、平等原則。

北高行勘驗相關錄影畫面,認定林弘基當日確實和郭哲敏等人共同出現在88會館,且有飲酒的事實,另根據在場人士的說法,也認定林有參與天九牌賭博。

判決指出,本案是黃國昌網路舉發,臺北市政府調查認定林弘基值日期間有飲酒、賭博,且當時仍擔服內部管理勤務,影響警譽重大,覈定記一大過處分,沒有違反比例原則,判決林敗訴。

時任臺北市警局內湖分局偵查隊長林弘基(左三)被爆料參與天九牌賭博。圖/翻攝自黃國昌臉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