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婚直接生?若要求伴侶撫養義務、保障繼承權 民團:近7成民眾接受

托育與就業政策催生聯盟(簡稱託盟)公佈最新調查,若制度要求伴侶扶養義務、保障財產繼承權等,則情勢反轉,認爲非婚生子女適合生育者成爲大宗,比率達68%。記者林琮恩/攝影

我國少子化趨勢明顯,社會各界討論婚育制度彈性,以「非婚育兒」翻轉「 先結婚再生小孩」的現行觀念是否可行?托育與就業政策催生聯盟公佈最新調查,在現行無制度保障情況下,71.3%認爲非婚伴侶不適合生育;若制度要求伴侶扶養義務、保障財產繼承權等,則情勢反轉,認爲非婚生子女適合生育者成爲大宗,達68%。

托育與就業政策催生聯盟(簡稱託盟)召集人王兆慶說,根據經濟合作發展組織(OECD)資料庫,非婚生幼兒比率高國家,總生育率也高,法國非婚生幼兒比率58.5%,女性終其一生生育兒女平均數量,即總生育率,爲1.66;丹麥非婚生幼兒比率54.7%,總生育率1.5。

反觀非婚生幼兒比率低的國家,總生育率也低,臺灣非婚生幼兒比率4.1%,總生育率僅0.87;南韓非婚生幼兒比率3.9%,總生育率僅0.72。

「臺灣社會及政治人物,應面對房間裡的大象,先結婚再生小孩的文化是導致低生育率主因。」王兆慶指出,婚育文化導致低生育率,非補助政策所能改變,本次問卷調查逾千位民衆,8成以上爲女性,結果可見,民衆對非婚育兒卻步,是基於「務實判斷」,擔心非婚育兒沒有資源,「沒人幫你,政府也不幫你」,呼籲政府建立非婚生育者保障制度。

法國在傳統婚姻外,另設「登記伴侶制」,登記爲伴侶者,與婚姻夫妻相同,對孩子、對彼此有撫養義務,且有同居義務,但同方財產繼承權不同,夫妻繼承比率高於伴侶,夫妻與對方家庭會產生姻親關係,伴侶關係則僅限與雙方當事人,此外,終結關係方式不同,夫妻需雙方合意,但伴侶只需一方就能終止。

王兆慶說,曾有政府高官於會議中暴走,稱推動婚育文化改變,會讓推動同婚導致執政黨主席下臺、地方選舉大敗情況重演,但本次調查結果已反應民衆反對非婚生育是基於務實考量,與同婚的道德審判不同,臺灣不見得適合比照實施法國制度,但應在婚姻外另闢道路,提供非婚育兒支持制度,改善僵固的婚育文化,及對非婚伴侶、子女的歧視環境,「制度若翻轉,民意會改變」。

全國教保產業工會監事陳亮吟說,除改變婚育制度,提供婦女友善育兒環境,是提升單身女性育兒意願重要因素,近10年來政府稱「零到六歲國家養」,宣稱推動托育政策公共化,但實際上是以「準公共化托育制度」虛應民衆,品質不佳的托育制度,讓民衆無法安心育兒,政府應提供優質、真正公共化的托育環境,才能提升婦女生育意願。

另,家長教育聯盟常務理事謝國清說,我國墮胎人數高爲低生育率另一隱憂,墮胎者包括未婚生育、單身生育者,因面臨社會歧視、缺乏制度保障等,不願把孩子生下,若政策制度、社會觀念持續落後,非婚生女性生育後不僅沒有寶漲,還面臨歧視,最終只能選擇墮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