傳將遭公部門提當選無效之訴 李貞秀:不能拿司法當政治鬥爭工具
▲民衆黨立委李貞秀。(資料照/記者湯興漢攝)
記者蘇靖宸/臺北報導
民衆黨立委李貞秀至今仍未提出放棄中國大陸籍,就職爭議持續延燒,傳出公部門將向法院提出當選無效之訴。對此,李貞秀今(3日)迴應,她於1999年依法取得中華民國戶籍,早在當時就已經放棄大陸戶籍,所有權利行使均依主管機關當時的認定辦理;她尊重司法,也相信國家的司法制度會依法獨立審理,但行政機關不能拿司法當作政治鬥爭的工具,透過政治操作推翻人民的選擇,不要再愚弄、看不起選民的智慧。
《自由時報》報導,李貞秀仍未放棄中華人民共和國籍,在立法院擔任「黑牌」立委,公部門後續將向法院提出當選無效之訴。報導也引述匿名官員說法寫道,李貞秀是2025年3月把註銷中國戶籍證明拿回來,此前不管是移民署或海基會都沒有她繳回的紀錄,顯然2004年《兩岸條例》修正後,「舊中配」依法須在6個月內繳回除籍證明,把註銷中國戶籍的證明拿回來纔算完成轉換身分的所有程序,但李完全沒做,既然李具有雙重身分,依法就不能行使在臺灣的權利,例如選舉。
針對將面臨當選無效之訴,李貞秀透過新聞稿迴應,相關說法刻意混淆行政程序與法律身分事實,是對法律概念的扭曲解讀。李貞秀說,她於1999年依法取得中華民國戶籍,早在當時就已經放棄大陸戶籍,所有權利行使均依主管機關當時的認定辦理,將補交文件時間解釋爲身分重新起算日,根本違背法律常識,難道補申請畢業證書,也是補申請那天才算畢業嗎?
李貞秀表示,補證不是身分重新取得,任何有一點法律概念的人,都不敢用這種方式質疑既存20多年的法律身分與權利行使。對於傳出將提起「當選無效之訴」,她尊重機關提出司法程序的權利、尊重司法,也相信國家的司法制度會依法獨立審理、做出公正判斷。
但李貞秀也說,「行政機關不能拿司法當作政治鬥爭的工具,在司法尚未作出裁判前,透過匿名放話、預設違法立場、甚至以『雙重身分』進行政治定性,若制度需要修正,可以公開討論;若法律有爭議,可以交由司法釐清。但不應在選舉完成、公告當選後,透過政治操作推翻人民的選擇。不要再愚弄、看不起選民的智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