黃國昌自爆「討伐民進黨綠能貪腐」還有第二案 賴勁麟告他妨害名譽

民衆黨主席黃國昌今因示範帶案出庭,他庭後自爆還有第二案。黃國昌直指,民進黨新潮流前立委賴勁麟控告他妨害名譽,濫行提告「非常可恥」此案關於他在柯文哲競選總統總部開記者會,討伐民進黨綠能貪腐集團,他對檢察官說,記者會全程網路直播迄今都找的到,他會爲說的每一句話負責。

黃國昌自爆,今天他還涉及一起妨害名譽案件,他事先請助理聯絡書記官請教誰提告?妨害什麼名譽?書記官說偵查不公開不便提供。黃國昌說「我當時覺得莫名其妙,你把我列被告、要我出庭,出庭要面對什麼指控進行防禦,竟然事先不讓我知道」

黃國昌說,今天開庭才知道民進黨新潮流賴勁麟控告他妨害名譽,因2023年12月間,他在柯文哲總統競選總部召開民進黨綠能貪腐集團的記者會,討伐民進黨綠能貪腐集團對臺灣、對全體納稅人所造成的傷害。

黃指出,他坦蕩的告訴檢察官,這場記者會全程網路直播,迄今在youtube上都找得到,「我黃國昌爲我說的每一句話負責」他覺得賴勁麟濫行提告「非常可恥」,浪費大家的勞力時間費用,進行毫無意義的妨害名義追溯。

黃說,他相信過去這幾年民進黨的綠能貪腐、對臺灣的能源政策,乃至於對家家戶戶飽受電費所苦的臺灣人民,大家都刻骨銘心。民進黨的「綠能貪腐集團」面對問題時,不是反省檢討,而是誰敢提出質疑,就進行司法追殺。

黃表示,他最後告訴檢察官,節省大家的勞力時間費用,他沒有要回應問題,記者會全程公開,且他對說過的話負責任,他相信他在記者會上說出非常多臺灣人的心聲。

關於示範帶案答辯,黃國昌說,他的答辯非常簡單,刑法210條是僞造公文書、211條僞造私文書,這在法律上是相互互斥的概念,這是典型亂槍打鳥、羅織入罪,要不然就是告發人不僅不懂法律,「連基本識字能力都有問題」。

他指出,210條僞造公文書、211條僞造私文書基本上說的是,沒有製作權的人卻僭稱有製作權制作文書,他什麼時候僭稱哪一個公務員的身分來製作文書?這在刑法分則理論中,根本構成要件不該當。

透過濫行告訴想要產生寒蟬效應、模糊問題焦點,他要正告民進黨政府、民進黨這些不識字濫行提告的政客「你們不會得逞,黃國昌不會畏縮,在捍衛刑事基本權的道路上不會有任何讓步」

民衆黨主席黃國昌。記者潘俊宏/攝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