堅決整治耕地建房問題

自然資源部、農業農村部近日發文要求,嚴防變相買賣、兼併土地,切實防止“大棚房”死灰復燃,堅決整治徵佔黑土地建“特色小鎮”等各類侵佔耕地問題。

兩部門近日下發《關於嚴格遵守“八不準”要求 堅決遏制新增農村亂佔耕地建房問題的通知》要求,嚴禁違法違規買賣宅基地和違規搞合作建房。嚴禁城鎮居民到農村購買宅基地和住房,嚴禁爲城鎮居民在農村違法建造和違法購買的住房登記發證。嚴禁下鄉利用農村宅基地建設別墅大院和私人會館。

通知同時強調,不得以所謂的“特殊資格權”、村民決議等變相給回鄉退休幹部等非農村集體經濟組織成員分配宅基地建房;不得以各種名義違背農民意願強制退出宅基地和強迫農民“上樓”,不得違法收回農戶合法取得的宅基地,不得以退出宅基地作爲農民進城落戶的條件。

2020年7月,國務院召開電視電話會議,對全國農村亂佔耕地建房問題整治進行部署,要求以“零容忍”的態度堅決遏制新增亂佔耕地建房行爲。此後違法佔用耕地新建、擴建、續建或非法出售的房屋,均屬“頂風違建”。隨後,自然資源部、農業農村部印發《關於農村亂佔耕地建房“八不準”的通知》《關於保障農村村民住宅建設合理用地的通知》,從疏、堵兩方面,進一步明確了遏制新增、保障合理用地需求的要求。

“八不準”是:不準佔用永久基本農田建房;不準強佔多佔耕地建房;不準買賣、流轉耕地違法建房;不準在承包耕地上違法建房;不準巧立名目違法佔用耕地建房;不準違反“一戶一宅”規定佔用耕地建房;不準非法出售佔用耕地建的房屋;不準違法審批佔用耕地建房。

業內人士分析,耕地建房屢禁不止的一個重要原因是,當城市擴張、經濟發展和耕地保護之間存在矛盾時,因耕地保護產生的經濟效益更低,常常難以被優先考量。近些年,隨着城市化快速推進,城市像攤大餅一樣擴大,而城市周邊的建設用地往往和耕地高度重合。

自然資源部有關負責人曾表示,違法佔用耕地建房正從局部地區向全國範圍、從普通房屋向樓房別墅、從農民自住向非法出售、從單家獨戶向有組織實施蔓延。第三次國土調查顯示,城鎮村及工礦用地5.29億畝,其中村莊用地佔3.29億畝,佔比62%。

通知稱,要以“零容忍”的態度遏制新增亂佔耕地建房,特別是對於強佔多佔、非法出售等惡意佔地建房行爲,要從嚴從重懲處。對違法佔用耕地從事非農建設的,在整改處置到位前,實行非農建設佔補掛鉤的省份,須先行凍結當地相應的儲備補充耕地指標。

據稱,我國將堅持疏堵結合,保障農村村民住宅建設等合理用地需求,統籌安排補充耕地指標和新增建設用地計劃,切實保障和規範農村一二三產業融合發展用地。繼續單列農村村民住宅用地規劃和計劃指標,依法保障農村村民住宅建設合理用地需求。

自然資源部負責人表示,自然資源部門將建立健全容錯糾錯機制。對原爲建設用地誤劃爲耕地的,經舉證覈實已辦理用地手續的,已建成或正在建設的項目不認定爲違法佔地,在年度國土變更調查時按實地現狀認定地類。

同時,分類穩妥開展違規佔用耕地整改復耕,堅決杜絕不切實際下任務、定時限,強行砍樹、毀果、填塘,虛假復耕等行爲,給基層留出合理必要的過渡期,循序漸進推動。嚴防出現簡單化、“一刀切”問題。 (經濟日報記者 黃曉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