藍版軍購條例懲罰機制擬列附帶決議 卓揆:罰國安還是臺灣人民?
行政院長卓榮泰。圖/行政院提供
行政院版1.25兆元軍購特別條例草案週五將付委審查,國民黨版擬以「3500億+N」爲規模提出,並納履約進度、懲罰條款。行政院長卓榮泰指出,國家安全不能打折與殺價,更不該有任何處罰,「到底處罰的是國家安全?還是處罰臺灣人民?」
經國民黨中央和智庫日前密切討論後,國民黨版在「支持正確軍購、反對爭議商購」原則下,以「新臺幣3500億元加N」規模提出。3500億元爲美國去年12月宣佈8項對臺軍售爲確定項目,N則爲未來加碼對美軍購預留空間。
國民黨文傳會副主委尹乃菁表示,相關的懲罰機制不會直接入法,未來可能會以附帶決議方式處理。
立法院3月3日邀卓榮泰率相關部會,提出臺美關稅談判結果及其影響專案報告並備質詢。卓榮泰針對軍購條例指出,政府經過長時間緊密且專業研判,依照國家安全要求以財政能力,才提出1.25兆國防特別預算,兼顧建立臺灣之盾、AI高科技擊殺鏈,以及發展我國軍工產業,是一整套攸關國家安全與主權的計劃。
「國家安全不能打折,不是任由殺價、喊價的。」卓榮泰指出,不應該有任何所謂的「處罰」,到底處罰的是國家安全?還是處罰臺灣人民?這一點必須講清楚。他必須重申,國家安全不能打折,人民也不應該被列爲處罰的對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