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師公會理事長臺中地院旁聽 竟遭被告當庭拍照、嗆要殺人
臺中去年有3名女律師接連遭對造當事人林姓女子攻擊、死亡威脅恐嚇,前天台中地院開庭審理,臺中律師公會理事長吳中和到庭旁聽,卻遭林當庭拍照、嗆要殺他,吳向法官反應對方是現行犯、應職權告發,法官僅稱會向上反應,他感嘆被告敢如此囂張,不是法官姑息養奸結果嗎?
吳中和表示,他2月10日和公會秘書長到臺中地院第4法庭旁聽,關心2名女律師遭恐嚇、攻擊案的審理進度,未料身爲被告的林姓女子突然轉頭巡視,要求他們自報身分,認爲2人是記者,還違反規定在法庭拿手機朝他們拍照。
吳當庭反應刪除照片,但林女卻情緒失控,法官見狀卻叫旁聽的他們離開,稱「會處理」,他和秘書長不願爭執先步出法庭,卻聽到林女繼續多次咆哮,聲稱要當場殺了他們,簡直藐視法庭、視法律如無物。
他直言,可悲這次法官只是一直柔性勸導林女,認爲法官當庭消極不作爲,林女雖在法庭再度犯下恐嚇要殺人犯行後,庭訊後仍然自由離開法院。
吳中和說,待林女離去後他和秘書長再次向法官詢問,有無命林女刪除照片、處理她拍照動作,法官卻說「沒看到」,並稱林是女性,不適合用強制力,會有比例原則問題,就沒有檢查她手機。
吳再反應,林女當庭恐嚇要殺人已經是「現行犯」,法官沒當庭逮捕,至少應職權告發。法官僅稱會向上報告,並稱如果要職權告發,他們可能就要出庭作證,身分會暴露要他們自己斟酌考量,讓感到相當傻眼。
吳中和感嘆,他只是去旁聽就遭林女恐嚇,對方一再於法庭內大叫要殺人,每次都能夠自由離開法院,質疑這不是法官姑息養奸或欺善怕惡的結果。
他最後說,不是律師比較膽小怕死,也不是律師的命比較矜貴,而是在法庭公開審理制度下,任何人都可以自由旁聽,法院卻一再讓一個被告反覆在法庭內公開嗆要殺律師的人,難道不是嚴重破壞人民對司法的信賴與尊敬嗎?
臺中司法大廈。記者曾健祐/攝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