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移民新規 拿綠卡須回母國申請

美國移民政策再度收緊。根據美國國籍與移民局(USCIS)廿二日發佈的新聞稿,移民尋求身分調整(AOS)應在自己母國境內的美國領事館透過美國國務院申請。該局發言人卡勒說,旅居美國且希望取得綠卡的移民,必須返回他們的「原籍國」提出申請。

多年來合法入境美國的外籍人士可在美國境內申請,並完成取得美國永久居民的資格,包括與美國公民結婚、持有工作或學生簽證者,以及申請取得難民身分或政治庇護者等;有專家及律師提醒,這些外籍人士被迫回母國申請綠卡,可能面臨之後被限制入境美國的結果。

根據美國公共電視網(PBS)報導,USCIS上述聲明是川普政府最新做法,旨在使正在美國的外籍人士,以及想移民美國的外籍人士更難完成合法移民美國程序。

卡勒還說,該局將回到法律本身初衷,確保移民以適當方式迴應美國的移民系統;自廿二日起,暫居美國的移民若希望取得綠卡,除非特殊情況,否則必須回母國申請。

卡勒指稱,新政策讓移民系統迴歸法律初衷,而非鼓勵鑽漏洞;當移民回母國申請時,等於剔除那些在被美國政府拒絕他們居留後,卻想非法續留美國的移民,也減輕當局查緝這些移民的問題。

卡勒表示,學生、臨時勞工或拿旅遊簽證的「非移民」,他們短期赴美達成特定目標,美國系統的設計就是希望他們能在達成目標後離境。

卡勒提到,新政策將讓該局得以挪出資源處理其他案件,包含遭暴力犯罪與人口販運的受害者及其他事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