幕後/密室逃脫案推中央 北市府赴行政院會狂轟反被搬規定打臉
▲臺北市長蔣萬安。(圖/記者黃克翔攝)
記者杜冠霖/臺北報導
臺北市信義區密室逃脫業者日前發生女員工扮演上吊鬼不慎身亡一事,且北市府直到事發後八天才稽查。即便中央2018年已與各縣市取得共識,密室逃脫業應屬D-1類組,新北市也有依此稽查。臺北市長蔣萬安仍痛批,中央應該負責。而在本週行政院會中,據瞭解,臺北副市長林奕華也來勢洶洶拿出此議題砲打中央,甚至一度拍桌,政院官員迴應,勞動檢查跟稽查的權利是在北市府手上。北市府事後也依法規稽查跟開罰,這也表示是有相關的法規規範的。語畢,林奕華也未再多談。
臺北市信義區密室逃脫業者「邏思起子」,日前發生女員工扮演上吊鬼不慎身亡一事,由於北市府事發八日後才稽查,也掀起外界對安全防範的關注。事發後「第二時間」北市府啓動全市公安稽查,34家查出12家違規,共重罰104萬。臺北市長蔣萬安、藍營小雞則呼籲中央訂定專法、並砲轟政府怠惰十年。
然而,國土署昨晚迴應,107年就跟地方政府研商,共識將密室逃脫使用類組歸屬爲D-1類組,並依樓地板面積訂定每年安全申報頻率;另爲強化密室逃脫場所自主防災管理能力,106年也對於防火、地震、緊急應變措施訂有安全指導綱領。
國土署出具公文指出,107年即廣泛徵詢各地方政府之實務管理意見,並召集相關部會與地方政府召開研商會議,針對「互動情境體驗場所(密室逃脫)」適用之建築物使用類組獲共識歸屬爲D-1類組,後續該類場所應依規模辦理公共安全檢查申報,樓地板面積300平方公尺以上爲每年1次,未達300平方公尺則爲每2年1次。新北市政府即有要求轄內該類場所辦理公共安全檢查申報。
換言之,行政院2018年已邀集各縣市認定密室逃脫公安申報屬於D-1類組,「各縣市都有共識、包括臺北市在內」,行政官員說明,若有其他疑義才須另行函詢,例如新北市2023年曾發函詢問,當時國土署也迴應比照2018年共識,新北市當時就依此規定辦理,隨後展開全面稽查。
對此,蔣萬安則不滿表示,爲何不通令各縣市?只告訴新北市?據瞭解,就在本週行政院會中,臺北副市長林奕華也來勢洶洶拿出此議題砲打中央,甚至一度拍桌,林奕華要求,文化部應針對密室逃脫、沈浸式內容體驗產業訂定相關定型化契約應記載及不得記載事項,並將公安申報合格證明。
據與會人員轉述,林奕華髮言完後,勞動部長洪申翰迴應,這個意外事件就是職安跟工安的問題,很清楚的是,勞動檢查跟稽查的權利是在北市府手上。就如同事後北市府依法規去做了稽查跟開罰,這也表示是有相關的法規規範的。
洪申翰也提到,當然,如果能在意外發生前就更有效的檢查稽查,會不會有更好的防範效果?語畢後,林奕華也未再針對此事發言。
對於整起經過,有行政官員解釋,勞檢權利是在北市府手上,如果真的都沒有規範,「那北市府事後是依什麼法規開罰、稽查?連葉元之國會辦公室都可以勞檢兩次還罰13萬,出事了卻說無法稽查業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