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財觀察|深圳瞄準“四大資本” 力爭2026年萬億級“20+8”產業基金羣
南方財經全媒體記者 黃子瀟 深圳報道
在經過數月的意見徵集後,近日,深圳市地方金融管理局、市發展改革委、市科技創新局、市工業和信息化局聯合制定印發《深圳市促進風投創投高質量發展的行動方案(2025-2026)》(下稱《行動方案》),提出了19條具體措施,將於3月22日施行。
深圳提出,到2026年底,力爭在全市範圍內形成“雙萬”格局——萬億級“20+8”產業基金羣、經備案的股權投資及創業投資基金數量突破1萬家(只),風投創投基金以IPO(首次公開募股)等形式退出的規模位居全國前列,“投早投小投硬科技”基金規模以年均15%增長。其中,IPO退出規模“位居全國前列”爲新增表述;“年均15%增長”從原來的定性描述細化爲量化指標。
南方財經全媒體記者對比發現,正式版本進行了多處優化,包括新增量化目標,強化各區域定位,適用範圍更爲明確等。
值得注意的是,財政專項資金的“補改投”更新爲了“補投聯動”的新提法,旨在通過市場化方式提高財政資金配置效率。分析人士向南方財經全媒體記者表示,這一細微改動凸顯了前端引導與後端投資的互動性。
另一方面,深圳在《行動方案》中還提出發展大膽資本、耐心資本、國際資本、產業資本的“四大資本”。
數據顯示,截至2024年末,深圳市私募創投家數及規模位居全國前三,2024年新增私募股權投資基金、創業投資基金合計159支,居全國主要城市第一。
從“補改投”到“補投聯動”的進化
所謂“補改投”是一種創新性財政支持模式,將傳統的財政資金補貼以股權投資形式注入,以撬動更多社會資本,實現財政資金的放大效應。此前,廣州、珠海、佛山、江門各市均推出了“補改投”相關試點。
“補投聯動”的提法則是近期開始出現於政府文件中。記者注意到,深圳市財政局在深圳市第七屆人大六次會議期間遞交的報告顯示,深化“補投聯動”改革,建立“專項資金 + 產業基金”聯動機制,專項資金重點支持重大項目和核心技術攻關,這闡明瞭“補投聯動”的運行機制。
一位財政分析人士向南方財經全媒體記者表示,相較於“補改投”的單向轉變,“補投聯動”更強調補貼和投資的雙向互動。
“前端引導和後端投資跟進要互動起來。因爲不是所有企業都適合股債權投資,要根據企業不同發展階段,靈活組合補貼(無償支持)和投資(股權債權支持),這既是互動也是互補。”
換句話說,“補投聯動”是一個提法創新,也是“補改投”的深化與發展,旨在使財政資金從“輸血”變爲“造血”。
值得注意的是, “補投聯動”及類似概念正加速出現於地方政府的近期文件中。
去年10月起施行的《廣東省科技創新條例》提及,在技術攻關、成果轉化等領域開展“補改投”改革試點,推動“無償+有償”補投聯動,實現資金使用良性循環。
去年11月份發佈的《深圳市推動併購重組高質量發展的行動方案(2025-2027)(公開徵求意見稿)》中提到,通過投補聯動等方式,支持深圳市符合“硬科技”領域的科創企業發展。
今年3月,深圳市工信局印發的《深圳市加快打造人工智能先鋒城市行動計劃(2025—2026年)》也提出,實施“投補貸”聯動,構建“創業投資+財政補助+科技信貸”聯動機制,對符合條件的人工智能企業給予貸款貼息、利率優惠、知識產權融資貼息等支持。
錨定量化目標與區域定位
除了提法優化外,正式版本的《行動方案》還新增了量化目標,強化了各區域定位,適用範圍也更爲明確。
在政策名稱上,《行動方案》將徵求意見稿的標題等“創業投資”的表述優化爲 “風投創投”,涵蓋風險投資與創業投資,政策覆蓋面更廣。
同時,發展目標更聚焦量化指標。《行動方案》在目標上提出,到2026年底,力爭在全市範圍內形成“雙萬”格局——萬億級“20+8”產業基金羣、經備案的股權投資及創業投資基金數量突破1萬家(只),風投創投基金以IPO(首次公開募股)等形式退出的規模位居全國前列,“投早投小投硬科技”基金規模以年均15%增長。其中,IPO退出規模“位居全國前列”爲新增表述;“年均15%增長”從原來的定性描述細化爲量化指標。
同時,發展目標也包括加快建成香蜜湖、深圳灣、前海灣、光明科學城等風投創投集聚區,提供不少於500萬平方米產業空間載體和配套設施,風投創投生態氛圍及營商環境國內領先,成爲立足深圳、服務全國、聯通港澳和全球的創新資本集聚地和耐心資本、大膽資本發展高地。
此外,河套、光明等重點區域定位更加明確。河套方面,正式版新增了“支持河套打造面向兩種資源、兩個市場的創投基金集聚地”;光明區方面,新增“組建光明科學城母基金,爲科技成果轉化提供有力支撐”。
瞄準發展“四大資本”
在《行動方案》的政策解讀中,深圳市提出了發展大膽資本、耐心資本、國際資本、產業資本的“四大資本”。
在“大膽資本”方面,深圳市提出優化提升深圳市政府性投資基金引導帶動作用,支持國有企業大膽有爲,着力當好發展實體經濟的長期資本、耐心資本、戰略資本。鼓勵國內外私募股權、創業投資基金管理機構參與深圳市“20+8”產業集羣基金管理機構公開遴選,引導金融機構、資產管理機構、產業資本參與深圳市“20+8”產業集羣子基金;首次提出分類研究降低子基金返投認定和要求,對於種子和天使等初早期基金,探索取消返投時序進度、資金規模等要求。
在“耐心資本”方面,推動深圳市金融資產投資公司、保險公司、資管機構參與創投,推動區政府引導基金、國資基金和金融資產投資公司合作設立私募股權、創業投資基金;推動保險公司、資產管理機構等在深圳市設立千億級基金,主要投向集成電路、生物醫藥、人工智能等領域和電子信息、生命健康、高端裝備、先進材料、新能源汽車等重點產業。
在“國際資本”方面,依託前海合作區、河套合作區平臺政策優勢,吸引集聚“國際資本”。支持前海深港現代服務業合作區優化合格境外有限合夥人(QFLP)試點機制,拓寬試點投資範圍;組建河套深港科技創新合作區跨境雙幣早期母基金和系列專業子基金;推動深圳市大中型銀行機構與香港風投創投機構聯動,通過“深圳商行+香港投行”模式,爲科技型企業提供“股權+債權”相結合的融資服務。推動更多符合條件的風投創投機構上市。
在“產業資本”方面,突出深圳市產業龍頭、上市公司集聚優勢,大力發展“產業資本”。推動深圳市產業鏈主企業、大型科技企業和上市公司圍繞產業鏈上下游開展企業風險投資(CVC)、參與上下游協同創新;探索設立面向CVC機構的專業化母基金,聯合產業龍頭、上市公司等共同出資設立一批“鏈主”基金,推動重點產業“補鏈強鏈延鏈”。
此外,《行動方案》還指出,充分發揮深交所、區域股權市場等多層次資本市場作用,打通創投行業“循環梗阻”。同時,用好首批綜合改革試點創投領域改革成果,提供行業發展“最優服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