內控三長 金管會要求金控與銀行全面設置
金管會。 圖/本報資料照片
金管會今日宣佈預告「金融控股公司及銀行業內部控制及稽覈制度實施辦法」修正草案,其中有二大重點,一是包括風管、法遵、資安等內控三長,金控與銀行要全面設置,二是這三大類內控,都必須設置隸屬總經理的專責單位。銀行局副局長張嘉魁指出,金控與銀行的三長可以兼任,例如,金控風管長也可兼銀行風管長。
據金管會盤點,目前全體的金控、銀行都設置法遵長,但隸屬總經理的專責單位,14家金控還有4家尚未設置,而金管會先前要求,銀行已達1兆的有18家都得設置法遵專責單位,氣已全部完成設置,未達1兆的有20家,其中有5家已先設置專責單位,還有15家尚未設置法遵長,接下來都必須設置。
而38家銀行裡,15家已有設風險管理長,14家金控中,則有7家金控已設風險管理;金管會也統計,14家金控,已有12家設資安長,銀行則全設。至於直屬總經理的資安管理單位,23家銀行有設置,15家沒有。此外,對於直屬於總經理的風險管理單位,目前14家金控裡,已有13家設置這類直屬總經理的專責單位,只有1家沒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