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犯天條 張又俠罪狀 沒林彪案嚴重

中共中央軍委副主席張又俠(圖)落馬,掀起這波共軍高層清洗的高潮。(路透)

中共中央軍委副主席張又俠落馬,既意外又必然,因其觸到了「底線」或敏感線;張又俠的原始罪狀,則該死又罪不至死,因其觸犯了中共天條但只「踐踏」而末試圖「篡奪」。

張又俠落馬,按中共傳統處置手法,是對外宣佈接受調查,同時透過內部傳達和媒體評論,釋放初步罪名和罪狀。今次張又俠案的初步罪名罪狀,是中共中央軍委機關報解放軍報的第一篇社論,宣佈張又俠的「五宗罪」即「嚴重辜負黨中央、中央軍委信任重託;嚴重踐踏破壞軍委主席負責制;嚴重助長影響黨對軍隊絕對領導、危害黨的執政根基的政治和腐敗問題;嚴重影響軍委班子形象威信;嚴重衝擊全軍官兵團結奮進的政治思想基礎」。

這些罪名因其排比被稱爲「五個嚴重」,其後跟着的一句是這些罪名的初步定性,即「對軍隊政治建軍、政治生態和戰鬥力建設造成極大破壞,對黨、國家和軍隊造成極爲惡劣影響」。

在這些罪狀中,最有震撼力的是第二罪,即「嚴重踐踏破壞軍委主席負責制」,這種觀感來自三個理由,一是軍委主席負責制由中國憲法、中共黨章、中共軍隊條例規定,所以同時違反國法、黨紀和軍規;二是軍委主席負責制是習近平主政後,最大的政治工程;三是五罪之中,只有此罪爲實罪。

中共中央軍委副主席張又俠落馬,掀起這波共軍高層清洗的高潮,有海外專家拿張案與林彪(圖右)事件相較。(法新社)

犯下此罪,真是罪該萬死,但從另一角度看,張又俠又罪不此死。此話怎講,是因有人特別是海外專家,拿張又俠案去與林彪事件匹配,既然嚴重程度相當,張又俠就定當死罪了。但這一匹配最大的問題是,林彪定罪有四個字,叫「篡黨奪權」,但張又俠的問題一隻在軍內,二是看來沒有篡奪之心。

雖然張又俠罪不至死,但按初步定性看,「影響」二字最重,這主要看最後三個「嚴重」,首先是危害中共黨執政根基,那是因爲中共對執政根基的表述特別直接,就是「槍桿子裡面出政權」,一旦槍桿子出問題,執政根基真的動搖,那就影響到中共黨的執政地位了。

其二,最後兩宗罪產生影響應合起來看,即上影響軍委的威信和形象,下動搖軍隊基層的信任和信念。過去中央軍委班子,目前看以壞人爲主,抓張又俠之後,還可以信任誰,又還可以尊重誰。政權要靠信任,軍權更要靠信任。信任、信心、信念重建,是中共軍隊未來大難題。

其三是在「五宗罪」之外最大又最嚴重的影響,即軍事專業的塌方。張又俠其實不是戰將,而是長年浸染於裝備和保障領域,在這方面他確實是專家,又形成了盤根錯節的權力和人事佈局,這方面如果產生了影響,對中共軍隊來說是要命的。

各方沒有太注意同案落馬的劉振立,其實劉振立在軍中才算戰將,他一路上來都是中共軍中「最年輕」,包括最年輕上將、最年輕總長。沒有點實力,能夠拚殺到今天的地位嗎。所以在整個事件中,劉振立及其職位纔是最要命,因爲事關中共軍隊的指揮體系、作戰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