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動廢棄車輛清理 楊朝偉:終於能還桃園市民停車空間
▲市議員楊朝偉推動廢棄車輛清理,還市民停車空間。(圖/楊朝偉服務處提供)
記者楊淑媛/桃園報導
桃園市部分橋下空間或廣場及公共區域等,過去常遭廢棄車輛佔用,停車格也被長期停放車輛,讓民衆看得到,用不到車位,常遭里長或民代反應詬病。市議員楊朝偉反應民意,受到市府重視,6日與副市長蘇俊賓前往廢棄機車堆放現場,親自監督第一線清除作業。
楊朝偉市議員表示,他長期積極推動爭取的《桃園市公共區域廢棄車輛清除處理自治條例》終於上路,長年佔用公共空間與停車格的廢棄車輛,可以依法移除,讓市民苦等多年的停車空間與市容改善露出曙光。
楊朝偉說,過去市民們反映最多就是「停車位本來就不夠找,卻還被廢棄車輛長期佔用」。不少車輛一停就是數月甚至數年,不僅佈滿灰塵、影響市容,更直接排擠市民停車權益,讓居民下班後仍四處繞行找車位,苦不堪言。
▲市議員楊朝偉推動廢棄車輛清理,還市民停車空間。(圖/楊朝偉服務處提供)
針對桃園廢棄車輛問題長年存在,里長與居民多次陳情,卻因過去缺乏明確法源依據,清除作業常卡在程序與權責不清,導致公共空間遭長期佔用卻無法有效處理。去年5月他於議會正式提出質詢,強調這並非單一地區個案,而是全市都存在的結構性問題;並持續會勘與協調,要求市府儘速建立制度與法源。
在楊朝偉議員多次推動下,《桃園市公共區域廢棄車輛清除處理自治條例》終於完成立法並上路,讓各局處得以依法辦理清查、公告與拖吊清除。6日現場作業中,一輛輛長期佔用停車空間的廢棄機車被移離現場,也象徵桃園公共空間治理邁入新階段。楊朝偉強調,未來不僅國道橋下與空地,整體公共區域只要符合廢棄車輛認定,都可依法處理,逐步把被佔用的停車格與公共空間還給市民,讓鄉親真正有位可停、有路可行,也換回乾淨整潔的城市門面。
楊朝偉表示,這項法規從質詢、協調到通過落實,歷經多方努力與溝通,看到第一線正式啓動清除作業格外有感。他也感謝蘇俊賓副市長在推動過程中的高度重視以及支持,讓現有制度可以補強,執法可以更加落實。未來也將持續監督執行進度與成效,讓桃園環境更乾淨、停車更便利、市容更美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