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行強調貨幣政策操作之獨立性 不會為了盈餘繳庫而壓低雙率

中央銀行出具最新「貨幣政策架構操作策略檢視報告」,央行強調,盈餘繳庫不影響央行貨幣政策操作之獨立性。央行依法行政,在獨立執行貨幣政策操作,達成法定經營目標之前提下,同時依法經營,達成預算盈餘繳庫數。 外匯存底管理運用,系以維持有秩序的國內匯市爲前提;因此,外匯存底須持有具高流動性的美元資產。央行從未爲了追求增加收益,而涉入不該承擔的流動性與安全性風險;央行也不會爲了盈餘繳庫而壓低雙率,進而影響央行貨幣政策操作之獨立性。

央行指出,央行經營之法定目標不包括盈餘繳庫。依據《中央銀行法》,央行的經營目標爲(1)促進金融穩定,(2)健全銀行業務,(3)維護對內及對外幣值之穩定,以及(4)於上列目標範圍內,協助經濟之發展,而盈餘繳庫並非本行之法定經營目標。

央行需盈餘繳庫的原因,系因爲央行爲行政院直轄之附屬單位,兼具行政機關與國營事業性質,依《預算法》擬編營業基金預算,行央盈餘繳庫數爲政府總預算之一部分。

央行在預算編列時,面臨高度挑戰,包括:一、營運量具高度不確定性:外資資金常於短時間內大量進出,影響外匯存底可投資資金流量。二、投資收益率不確定性:國際金融環境瞬息萬變,精準掌握國際利率與匯率走勢具挑戰性。

央行行依據央行資產負債表之既有樣貌,預估來年外匯存底營運量、外幣資產再投資收益率、新臺幣負債利息支出等項目,編列出合理穩健、且可達成的盈餘繳庫數。依《中央銀行法》第43條規定,央行持有之外匯資產因新臺幣匯率變動而發生之利得或損失,不得列爲當年度損益;因匯率變動而發生之利得應列入兌換準備帳戶,其損失亦應由兌換準備帳戶餘額抵衝。因此,新臺幣匯率變動對央行盈餘無直接影響,央行亦無採取低匯率以增加盈餘之誘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