遭撤銷臺身分 張立齊稱「定居證失效」 陸委會:仍違法

福建臺籍師張立齊被陸委會取消臺灣身分。圖/截自環時影片

大陸華僑大學臺籍教師張立齊因曾領用大陸定居證而遭我方廢止臺灣身分,他透過陸媒提出質疑,要求陸委會說明大陸定居證與身分證的「連續關係」,並稱他的定居證已失效近一年。

陸委會迴應,國人申領持用中共護照、身分證、定居證等證件或在中國大陸設籍,已構成違反兩岸條例單一身分規定,依法註銷臺灣身分。至於中共所制發證件效期長短,或經政府查獲時是否逾證件有效期限,均不影響當事人之行爲已違反我國法律之事實。

陸委會並指,依司法院大法官釋字第二八七號解釋,行政主管機關就行政法規所爲之函釋,系闡明法規之原意,應自法規生效之日起即適用,而非自函釋之日起算。

陸委會先前作出函釋,若民衆在大陸設有戶籍,將喪失臺灣身分,包括持大陸身分證與定居證。張立齊成爲遭賴政府以領用大陸定居證爲由,廢止其臺灣身分的第一人。

張立齊在環球時報昨日登出的專訪中稱,陸委會在無證據和無法可依情況下取消其臺灣身分,導致他變成「流浪地球人」。他要求陸委會說明定居證與大陸身分證的「連續關係」,並質疑陸委會「有什麼權力用一張嘴修改臺灣法律、踐踏臺灣法律,臺灣還有法治、民主嗎?」他提到陸委會主委邱垂正曾是他在金門大學的老師,兩岸條例廢除臺灣身分(之要件),不包含定居證,邱對此非常清楚。

他還稱,他的大陸定居證已失效快一年;籲請陸委會拿出證據,證明他現在持有有效期內的定居證。他認爲賴政府故意混淆臺胞證、居住證和定居證三種功能各異的證件。並援引大陸官方公佈的訊息稱,定居證是發放給批准定居落戶臺胞的臨時性、過渡性證件,持有定居證不代表已取得大陸戶籍,且臺胞若六個月內不辦理落戶手續會被取消定居資格。他又稱,仍會打行政官司,也希望和臺灣的有志之士商量研究,怎麼讓民進黨遵紀守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