遭控車禍後找兒頂替!協商還稱「無照又不是酒駕」 高德安迴應了
▲高德安遭控車禍後找兒子頂替!協商還稱「無照又不是酒駕」。(圖/記者王兆麟翻攝,下同)
記者王兆麟、劉人豪/花蓮報導
花蓮縣吉安鄉代表高德安近來遭指控,去年于吉安鄉一處十字路口,未依照規定停車確認與一輛小客車發生碰撞,駕駛身體一度暈眩狀況不佳,不滿高德安找兒子頂替且消極處理,甚至表示「只是無照駕駛又不是酒駕」。對此,高德安稱自事故發生以來,自己及相關人員皆持續進行後續處理與協調,並未有逃避責任之情事。
羅姓男子在臉書社團「花蓮同鄉會」發文指控,2025年7月30日上班途中,行經花蓮縣吉安鄉一處十字路口時,與花蓮縣吉安鄉代表高德安發生交通事故,該路口設有「停」字標線,但高德安未依規定停車確認,即直接駛入路口,撞擊車輛側面,導致車輛安全氣囊瞬間爆開一度出現暈眩。
羅男表示,警方抵達後進行酒測時,對方卻出現一名與先前看到的駕駛明顯不同人前來,稱當時如果沒有注意到差異,恐怕整起事件可能演變爲肇事逃逸或責任轉嫁,更無法接受自7月30日事故發生後,對方長時間未主動聯繫處理,期間沒有任何關心或協商。
羅男說,雙方後續曾約定第一次會面協商和解,但過程中對方態度消極,甚至表示「只是無照駕駛又不是酒駕」,對方多次強調自己開的「奧迪」怎樣,不明白有什麼用意?整體協商最終未能達成共識。取得車輛鑑價報告後,將相關資料傳送給對方,對方僅回覆請由保險員聯繫,但事後經詢問保險員,雖曾嘗試接觸,對方仍未積極處理賠償相關事宜。質疑高德安消極處理、推卸責任、甚至找人頂替。
警方指出,事故地點位於吉安鄉明仁三街與明義二街路口。經初步調查,高姓男子駕駛自小客車沿明仁三街由西往東行駛,與羅姓男子駕駛、沿明義三街南往北行駛之自小客車,於路口發生交岔撞。經查,雙方駕駛酒精測試值均爲 0,無酒駕情事。本起事故造成羅姓駕駛頭部腦震盪,隨後送往醫院治療,高姓駕駛則未受傷。全案已依規定受理在案,相關肇事責任還有待進一步調查釐清。
對此,高德安表示,該事件發生當時,在場人員爲自己親生兒子,並不存在刻意找人頂替之情形。此外,本案爲半年前所發生之事件,並非近期才處理。自事故發生以來,自己及相關人員皆持續進行後續處理與協調,並未有逃避責任之情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