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六章:浴室的證明(大雨17)

“我明白你的意思了。”餘政興聽張璇衡這麼一說,心領神會:“的確如此。許多人殺害自己的親朋好友——尤其是女性後,都會因爲愧疚做出特定的心理補償行爲。比如遮住死者的面容和私處。”

“如果是因爲這個原因爲她戴上文胸,的確有可能說得通。”餘組長話鋒一轉:“的確,現場也暴露出其他熟人作案的蹤跡。門窗均未發現被暴力入侵過的痕跡。雖然對於門鎖是否被撬開發生技術性入侵的檢查結果還沒出來,但種種跡象都表明兇手和被害者應該很熟悉。很可能是死者開門讓那人進來的。”

“嗯,我也是這麼認爲的。而且從現場不存在打鬥痕跡來看,她被刺中時一定非常意外,沒想到對方會動手。”看着她的屍體,張璇衡沉默片刻,沒有說出下面的內容:他判斷這是熟人作案,還有別的原因。那就是之前那位跟蹤她的人,就被張璇衡判斷爲是個非常瞭解她作息、居住地周遭環境的熟人。尤其洞悉她恐雨症的症狀。

僅憑現場的肉眼勘查,能得出的結論終究有限。

在接下來,張璇衡爲了證明她昨晚是洗過澡後遇害的,去了浴室。如果能證明這一點,那麼一段目前看來有可能成真的推論就成型了。此外有件搞不懂的,便是兇手究竟在她洗澡前進門,還是在洗完澡後才進入室內。

這兩者的性質又會變得非常不一樣。

究竟該怎麼判斷她昨晚洗沒洗過澡?

張璇衡來到臥室,仔細的觀察了四周。

這是個沒有乾溼分離的浴室,洗浴設施是安裝得無比低矮、似乎只能舉起來用的花灑淋浴器。

會把它安這麼矮,大概是因爲不想讓花灑從高處灑下來,跟下雨一樣吧……張璇衡一下子想起了在白狐社區中看到的那個案例,瞬間將眼前的一切聯想到了齊詩雨的恐雨症上。

由於昨天還沒過去太久,張璇衡有辦法檢驗這間浴室有沒有人在晚上洗浴過。

那就是從洗髮水這類沐浴用品入手。

嗯,就是這個味道……張璇衡拿起一大瓶洗髮水,開蓋後聞了聞那完全一致的香味,加以確定。

隨後,他便開始觀察瓶蓋內沾染的液體。

如果昨天齊詩雨洗澡時不小心把水弄到了瓶蓋裡,那麼在瓶蓋裡會有積水來不及蒸發和進入有氣壓阻礙的洗髮水瓶內混合。判斷積水和洗髮水的混合、粘稠程度,便可以一定程度上推斷出這瓶洗髮水是在多久以前進了水。不過這個判斷範圍相當粗糙,無法精細判斷。

很遺憾,這瓶中沒有積水。

沒關係,還有其他的地方可以看……

放回那瓶洗髮水,張璇衡接下來將目光投射的,便是那面以進門開始計算、在沐浴間左側的鏡子。

它就在沐浴噴頭的右側。

www _ttk an _C 〇

因爲可以判斷齊詩雨平時洗澡都是手持花灑的,這種情況水容易往兩邊濺。而且爲了不淋溼鏡子,不會把噴頭朝向右邊。

也就是說,在沐浴間左側區域是被噴頭覆蓋的重災區。但這不意味着右側就不會被水淋到——不刻意向正右方傾斜,卻難免會朝下右方挪動。

而這個部分,放置着一座相當新的洗衣機。

可以看到,衛生間裡有着一把海綿地拖。顯然是用來在洗完澡後拖乾地面的。

而被洗衣機擋住的部位,將會很難徹底拖淨,往往要剩下一部分,等其自然蒸發。

這裡,現在就有些積水。

用張璇衡隨身攜帶的強光手電筒照去,能看到上面略微浮着洗髮水的泡沫。

如果隔了超過24小時的話,泡沫的漂浮狀態是無法維持在現在這種半擴散樣式的。

這剛好能證明,齊詩雨昨晚在這裡洗過澡——雖然昨天是週日她不上班,但還是能基本確定她沒在白天洗那次澡。在這個並不熱的天氣中,一個人在家中洗澡基本就是要麼在早上,要麼在夜晚。鑑於如果她早上洗澡,那麼時間將超出24小時。如果算作在夜晚洗,那麼就正好合適。

將自己的推斷說給餘政興聽後,警官表示相當佩服,並驚訝於張璇衡居然知道這麼冷門的知識。

這一發現,讓張璇衡的推論可信度大幅上升。

接下來,雖然張璇衡還想在現場再發現什麼,但是已經沒有太多值得注意的線索了。

而且此時要把屍體帶出兇案現場的人員已經就位,張璇衡是時候撤離了。

他很想再後續參與這個案子,可這意味着接下來必須要有委託人,才能合法得到警方後續的痕檢調查——只要有正規的僱傭合同和公安或下屬刑偵局的批准,這些機密資料就可以通過內部的封閉網絡被髮到張璇衡手中。

餘政興顯然對這個小夥子的能力很看好,但在張璇衡問他有沒有可能和公安局籤這個協助破案契約時,他很遺憾的搖了搖頭,表示不大可能。

只要不是那種特別棘手、古怪甚至是詭異到貌似不可能被人類實施的犯罪,通常這種刑事兇殺案都是不會請偵探作爲協助者的。

這樣繼續合法參與跟進後續調查的唯一方案,就是找到個和此案有重大聯繫的被害者家屬作爲委託人。合情合理。

如果想和被害者家屬聯繫看看有沒有達成協議的可能,可以去刑偵局或公安局說明情況,讓他們幫張璇衡聯繫受害者家屬——這是通常做法。

當然,餘政興作爲舊城區支隊刑偵科二組的組長,也是有這個權力幫他聯繫齊詩雨家人的。而餘刑警出於對張璇衡的讚許和認可,願意幫他這個忙。

這着實幫上了張璇衡大忙。因爲不必走正規程序,就意味着能節省很多時間用於調查。

而和齊詩雨的父母見面後,因得知女兒死訊正悲傷至極的家屬很快就同意僱傭張璇衡來調查此案:他們幾乎是聲淚俱下的求偵探一定要揪出兇手。

由於尚不明確案情複雜度,合同採取保守收費,只預付定金兩千元開始調查。

張璇衡實際上只拿走了一千元。

和齊詩雨的委託意外中斷了。他應該還回那筆錢。

所以那一千元已經收了的定金就權當是抵消了。

第三百零八章:室號的推理(黑色照片72)第七十一章:面具殺手(提線木偶32)第九十七章:壽司店中的殺意(回轉壽司12)第一章:第一件委託(大雨02)第七十九章:終於迎來客人(血染的紙牌08)第十五章:可疑的血跡(大雨16)第五十二章:道具師(提線木偶13)第二百三十七章:對兩起案件的分析(黑色照片01)第一百七十六章:異次元挎包(血魂橋16)第二十六章:審訊(大雨27)第二百二十六章:這裡有密道嗎(暗夜殺機07)第七章:無人接聽(大雨08)第一百七十九章:側騎(血魂橋19)第四百五十一章:廁所(詛咒島20)第二百章:早晨的海灘(夏日海灘04)第三百七十三章:火車餐(侵蝕03)第五十三章:招牌臺詞(提線木偶14)第二百三十七章:對兩起案件的分析(黑色照片01)第五十四章:情報販子(提線木偶15)第三百一十三章:撬不開嘴(黑色照片77)第三百九十九章:竊賊(亡靈的邀請函08)第三十七章:直擊軟肋(大雨38)第三百五十七章:雷雨(荒野雷擊29)第三百八十三章:讓人不安的錄像(侵蝕13)第一百七十三章:塞奶酪(血魂橋13)第四百一十一章:正當防衛(黑鴉館02)第二百零九章:願打願挨的冷飲店(夏日海灘13)第四百零六章:舊址(亡靈的邀請函15)第七十六章:狙擊手劉永行(血染的紙牌05)第四百零八章:邀請函(亡靈的邀請函17)第二百三十六章:詛咒假面(亡命輪盤07)第三百五十三章:突然降雨(荒野雷擊25)第六十九章:死亡之線(提線木偶30)第二百七十四章:佛系青年(黑色照片38)第三十五章:致命誘導(大雨36)第二百章:早晨的海灘(夏日海灘04)第二百六十四章:不是幻覺(黑色照片28)第五十九章:司法正義與私人正義(提線木偶20)第一百八十章:釣魚(血魂橋20)第二百四十五章:薩摩耶(黑色照片09)第三百四十二章:吟遊詩人(荒野雷擊14)第一百五十三章:牽手(死亡遊樂園13)第四百五十三章:誘餌(詛咒島22)第三百六十一章:四把雨傘(荒野雷擊33)第五十四章:情報販子(提線木偶15)第二十九章:埋葬者(大雨30)第九十五章:預訂座位(回轉壽司10)第三百零九章:正確的門牌號(黑色照片73)第九十九章:警戒線(回轉壽司14)第九十七章:壽司店中的殺意(回轉壽司12)第二百九十一章:老騙子(黑色照片55)第三百五十七章:雷雨(荒野雷擊29)第三十四章:把柄(大雨35)第二百九十七章:線裝書(黑色照片61)第二百零一章:防曬霜(夏日海灘05)第七十二章:蹭飯(血染的紙牌01)第二百四十章:雨夜亡靈的目擊(黑色照片04)第二百三十五章:戴面具的怪人(奪命輪盤06)第二百四十二章:麪包車(黑色照片06)第二百六十一章:遮掩(黑色照片25)第一百八十二章:薛定諤的腦袋(血魂橋22)第二百零六章:街頭鬥毆(夏日海灘10)第三百二十一章:第二重人格(黑色照片85)第二百五十五章:定位子(黑色照片19)第一百三十四章:摔手柄(隱匿靶心03)第二百七十五章:死亡照片(黑色照片39)第三百六十六章:滑道(風車莊園04)第一百五十二章:上車(死亡遊樂園12)第二百九十五章:十分鐘(黑色照片59)第三百零六章:憑本事翻的欄杆(黑色照片70)第四百三十六章:海盜(詛咒島05)第二百九十一章:老騙子(黑色照片55)第二百零八章:高價可樂瞭解一下(夏日海灘12)第三十六章:案中案(大雨37)第一百八十三章:惡臭的洞穴(血魂橋23)第一百二十四章:襲擊者的身份(詛咒假面18)第一百七十六章:異次元挎包(血魂橋16)第三十五章:致命誘導(大雨36)第三百六十四章:面具殺手的目標(風車莊園02)第一百三十九章:凱撒密碼與柵欄密碼(隱匿靶心08)第二百零六章:街頭鬥毆(夏日海灘10)第四百五十章:基地樓(詛咒島19)第三百三十九章:逃亡(荒野雷擊11)第二百四十九章:失蹤的畫熙音(黑色照片13)第一百五十三章:牽手(死亡遊樂園13)第四百三十一章:暫時離開(黑鴉館22)第八十七章:暈車(回轉壽司02)第一百九十九章:買哪件好呢?(夏日海灘03)第四百五十九章:直升機(詛咒島28)第一百三十七章:射箭真TM開心啊!(隱匿靶心06)第二百二十四章:法醫的演示(暗夜殺機05)第十二章:交互抑制法(大雨13)第四百五十章:基地樓(詛咒島19)第三百五十八章:焦屍(荒野雷擊30)第四百五十八章:窮途末路(詛咒島27)第十七章:秘鑰:恐怖的猜測(大雨18)第三百九十三章:父母(亡靈的邀請函02)第三百二十九章:生火(荒野雷擊01)第一百四十一章:兒童節的計劃(死亡遊樂園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