僱主勞退提撥率停滯 勞團盼政策鼓勵

物價飛漲,也讓勞工的生活壓力愈來愈大,勞團、工會近年倡議提高法定僱主提繳率從現行的百分之六,分階段式拉昇至百分之十五。本報資料照片

勞工退休金新制自二○○五年開辦,至今逾廿年,勞團近年倡議提高法定僱主提繳率,但外界憂慮若貿然提高僱提,恐將成本轉嫁給勞工,對此,勞團認爲,必須有配套,現階段就可先做的是提供稅賦優惠,鼓勵僱主爲員工提繳高於法定百分之六的退休金,之後再漸進式強制提高僱提,而僱主多提繳退休金,也可作爲留才的措施。

據勞保局統計,二○二四年勞退新制僱主平均提繳率爲百分之六點○四。其中,僱主提撥高於百分之六以上者,僅六萬八三○四名勞工,超過七五○萬的勞工,僱主提撥都是法定的百分之六。回望勞退新制上路之際,僱主平均提繳率百分之六點○一,廿年過去了,願意多提撥的佛心僱主寥寥可數。

全國產總工會理事長戴國榮表示,勞團建議提高僱主提繳率,從百分之八、九,分階段式拉昇至百分之十四、十五。他認爲,退休金的改革,必須勞保、勞退一併討論,若調高勞保費率,或可降低僱主保費負擔比,比如現在僱主負擔七成保費,將來降至六成,減少的一成可挪移用來提高勞退新制的僱提。

他表示,現階段可以先做的就是祭出獎勵措施,仿效中小企業發展條例中的租稅優惠條款,僱主若主動爲員工提撥超過法定百分之六的退休金,就可享有抵減稅優惠,爲僱主減輕一些成本,增加誘因,不然現在完全沒政策誘因,僱提連提高百分之一都有困難。澳洲也是花了十幾年,將僱主提撥退休金從百分之九,漸進式調高至百分之十二,經驗值得臺灣借鏡。

臺灣勞工陣線資深研究員孫友聯指出,勞退新制是強迫儲蓄的概念,從各國經驗來看,若貿然強制提高僱提,僱主可透過不加薪、調整獎金結構等方式,極爲輕易將增加的成本轉嫁到勞工端,反而不利勞工。

孫友聯說,若以政策鼓勵僱主願意多提繳勞工退休金,方向還可以,同時也必須強化勞工有能力與僱主協商、要求僱主,比如僱主爲了留才、攬才,可爲勞工提撥高於百分之六的退休金,這是未來集體勞資關係可努力的地方。另也認同退休金制度改革應一併檢討勞保、勞退,從整體來規畫如何保障勞工的老年經濟安全。

勞動部表示,涉及整體國家租稅政策,須跨部會協商討論,將持續蒐集各界意見,審慎評估。現階段已與金管會協作,將「勞退新制僱主提繳率超過百分之六」事項,列爲公司治理評鑑的額外加分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