醃頭案 考驗防詐保機制

檢警偵辦嘉義水上醃頭案時,曾前往死者陳婉婷和二哥陳佳富在新北市三重區的住處開挖化糞池,希望找到蛛絲馬跡。圖/聯合報系資料照片

一顆頭顱揭保險漏洞

二○一三年警方接獲署名「好心人留」的信件,循線在嘉義縣一處男廁所內發現一顆女性頭顱,經抽絲剝繭調查,真相駭人聽聞;這是一起哥哥爲了詐領保險金而殺害親妹妹的人倫悲劇。

詐保案在國內外屢見不鮮,慘痛的教訓已逐漸補起制度漏洞,保險業目前已建立跨公司電腦資料連線與交換機制,掌握同一人近期投保情形,一旦出現異常投保行爲就會主動示警。制度的改善,將可挽救可能隕落的生命。

「警察好:陳婉婷的屍體在嘉義水上鄉農會附近涼亭旁男廁裡,請好好安葬,我沒錢葬,謝謝你。」警方根據這封署名「好心人留」的信件發現一顆頭顱,進一步查出寄信人是死者哥哥陳佳富,而他就是兇手。

這宗駭人聽聞的命案發生在二○一三年三月間,警方根據匿名信及包裹頭顱外套內的字條,找到三重失蹤婦人陳婉婷的母親;她確認死者就是女兒,痛哭失聲。

警方調查,死者國中時期染毒輟學,十八歲結婚生子,廿二歲時因丈夫外遇而離婚,因無法承受打擊,輕生被救回,但腦部受創導致精神狀態異常。她與二哥陳佳富同住新北市三重區的公寓,因常穿睡衣在住處附近遊蕩,甚至爲了籌錢維生而攔停計程車從事性交易,多次遭陳佳富毆打。

「月薪數萬元的自助餐店廚師,連迎娶大陸籍配偶都要借廿一萬元湊足聘金,怎有能力負擔高額保費?」警方訪查死者背景,發現接受過保險員訓練的陳佳富於二○一一年起,刻意隱瞞妹妹精神病史與就醫紀錄而投保多家高額意外、壽險,總理賠金額六六七萬元,受益人均填他,懷疑他爲了還債並裝修房屋作爲婚房而殺害妹妹詐保。

檢警調閱監視器畫面,發現陳佳富曾提着3大袋塑膠袋外出。圖/翻攝畫面

樓下住戶抱怨 排水孔涌出肉屑

「與丟棄頭顱犯嫌的行蹤吻合、筆跡也相同,涉案人就是陳佳富。」時任三重警分局偵查隊分隊長、現任新北市刑大偵三隊隊長陳國裕回憶,陳婉婷頭顱被發現前,陳佳富曾向自助餐店請假兩天,第一天清晨四時許提着三個大型黑色塑膠袋離開住處,清晨五時許抵達臺北車站時僅剩一小袋,隨即搭火車南下嘉義,警方因此鎖定陳佳富涉案,懷疑肢解處就在住處浴室內。

全案突破關鍵是陳佳富樓下住戶證稱「浴室曾涌出油膩肉屑」。陳國裕說,當時有兩名女租客表示,某天洗澡時發現浴室排水孔有疑似碎肉涌出,他們徒手撈起裝了大半個臉盆,懷疑樓上住戶傾倒豬皮或內臟之類油膩廚餘還曾登門抱怨,得知碎肉可能是絞碎的人體組織,嚇得臉色蒼白,沒多久就搬離租屋處。另外,透過大陸公安訪談陳佳富的劉姓妻子,她供述曾打開冰箱發現被塑膠袋層層包裹的物品,嚇得立刻返回大陸,之後辦理離婚。

警方調查,二○一二年十二月九日,陳佳富不滿妹妹再次外出性交易,掐死妹妹後肢解,以絞肉機將內臟等組織絞碎後衝入浴室排水管,四肢軀幹等部位裝在塑膠袋內藏匿,以沾滿男客精液的女用內褲及衣服層層包裹抹上鹽巴的頭顱再裝進塑膠袋冰存,隨即向母親佯稱妹妹失蹤並報警。十三日清晨,陳佳富將肢解的屍體攜出住處丟棄,並把頭顱帶到嘉義,再寄匿名信揭發妹妹死訊,企圖藉此啓動保險理賠程序詐領保險金。

嘉義地方法院審理醃頭案時,陳佳富昏睡坐輪椅上,由法警推着出庭。圖/聯合報系資料照片

案情沉默以對 出庭還裝精神病

「人不是我殺的…」陳佳富否認涉案,觸及案情就沉默以對,但檢方根據事證認定他犯案手法縝密,依殺人等罪嫌起訴並求處死刑。

陳佳富出庭時搖頭晃腦還流口水,裝瘋賣傻聲稱有外星人要殺他,但多次精神鑑定均確認其無精神疾病。不過,陳母出庭時聲淚俱下表示兒子、女兒都是她懷胎十月生下的小孩,陳佳富從小到大並沒有犯什麼令她印象深刻的錯事,且對她很孝順,「如果兒子真的是兇手,我會原諒,希望有朝一日兒子可以回到我身邊。」法官考量陳母已痛失愛女,判陳佳富極刑無異是再度剝奪其子,審酌其並無暴力犯罪前科,且被害人家屬懇請寬恕,判處無期徒刑定讞。

從自殘斷指的「金手指案」、製造火車出軌再趁機殺人的「南迴搞軌案」到保險經紀人勾結不肖診所開具不實挫傷證明的小額詐保案,臺灣詐保事件層出不窮,是否存在制度性漏洞?又該如何預防?是值得相關單位探究的問題。